評審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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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程序

《健康管理學刊》評審程序

一、 來稿之評審由編輯委員及相關研究領域之學者擔任。

二、來稿經匿名處理後,由兩位專家學者評審;
       每位評審於評審意見表上陳述意見,並於下述四項勾選其中一項:

(一) 同意刊出。

(二) 稍加修改後刊出(請審查人明確指出修改之處或代改正,如僅提原則性修改意見請勾第(三)項)。

(三) 修改後重審。

(四) 不同意刊出。

三、 處理方式:

處理方式

第二位評審意見
同意出刊 修改後出刊 修改後重審 不同意出刊
第一位評審意見 同意出刊 1 2 3 4
修改後出刊 2 2 3 4
修改後重審 3 3 5 5
不同意出刊 4 4 5 5

審視格式後,
狀況1.  寄接受函給投稿人並請其寄文章檔案。
狀況2.  (a)、函知投稿人逐項答覆。
            (b)、主任委員核定通過後同狀況1。
狀況3.  (a)、函知投稿人逐項答覆。
            (b)、送回審查人重審。
狀況4.  送第三位審查。
狀況5.  函知投稿人稿件不接受並退回稿件。


四、是否刊登文件,事關投稿人權益,應將評審意見以不具名函寄投稿人,並說明處理方式。